深圳男或享30天产假 性别平等条例将审议
2011-05-28 00:50      来源: 晶报      作者: 吴建升 通讯员 余长秀      字体大小:

草案体现关爱男性

草案考虑到深圳工作生活节奏快,男性压力大,定于每年10月28日为“男性关爱日”,成年男性可以放假半天。

草案中提出的延长男性育婴假的规定,对处于育龄的深圳男女市民更是一个好消息。现行法律规定丈夫享有10天的育婴假,“草案”规定孩子在一周岁内,父亲可以享有育婴假,时间不少于30天,育婴假期间视为出勤,休假时间可以间隔安排。

立法准备历时4年

据了解,市妇联针对这部条例的立法工作历时四年,组织召开了56场座谈会、12场论证会,赴省外调研4次,撰写了8部调研分析报告,进行了扎实的调研、论证和征询,对一些重要制度的关键分歧已达成基本共识。昨天的会议上,与会者一致同意将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。

目前,该条例已列入今年深圳市立法工作计划。市妇联有关负责人指出,条例一旦出台,必将成为全国法制史的一个里程碑,将会大大促进深圳社会建设和深圳妇女事业的跨越式发展,对推动我国实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。建议

探讨 晚上开全科门诊,医疗设备、医院门诊用房等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,一个医院变成“两个医院”,投资小,见效快,是缓解“看病难”问题的好途径。

——市人大代表杨勤 我市大医院医疗卫生资源存在先天性的缺口,医护人员特别是专家压力已经超负荷,增加晚班门诊不现实。

——市中医院党组书记杨卓欣 社康中心有晚班门诊,大医院也有急诊,能满足各种病患的需求,在这种情况下再增设大医院晚班门诊,社会成本过高,容易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。

——市卫人委副主任许四虎

编辑: 王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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